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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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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仪器使用警示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30     来源:本站     作者:默认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创造和谐高效实验室环境,学院统一要求,各室在烘箱、炉子等共用设备
醒目位置(如设备正后上方墙壁),张贴警示标识及操作注意事项。

操作注意事项各室针对各仪器不同可自行撰写,但须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使用前,须查看设备使用状态及使用记录;如设备为工作状态,须联系正在使用人同意,或联系设备管理人员;

2.使用时,须在《仪器使用记录簿》中,认真填写使用条件、使用时间、使用人和联系方式。
3.样品尽量标明实验条件和联系人,或在实验记录中明确样品标号,无特殊情况须留人看守。

以下为模板,供各室参考。请各室将警示事项张贴尽快落实,以杜绝不必要的使用冲突。


UpLoadFiles/5/file/2018-03/2018315174633213615.docx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城关学院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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