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关于加强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
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教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结合我校2017年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与《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予以转发,望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二、各院(系、部)在认真组织学习教高厅〔2017〕2号通知精神的基础上,参照《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场检查项目表》开展自查,对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请于2017年3月25日之前将落实情况(包括组织学习通知精神、自查情况、整改方案)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sjjx8051300@126.com)。
三、教务处将在3月25—30日组织有关专家,对落实情况进行抽检。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3.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场检查项目表
2017年3月13日